內蒙古自治區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設項目
施工現場技能工人配備導則(試行)
為貫徹落實《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等部門關于加快培育新時代建筑產業工人隊伍的指導意見》(建市〔2020〕105號),按照《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開展施工現場技能工人配備標準制定工作的通知》(建市辦〔2021〕29號)要求,進一步強化施工現場技能工人配備管理,提升安全生產和工程質量水平,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導則。
一、適用范圍
(一)建設項目范圍。內蒙古自治區行政區域內的新建、改建、擴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設項目(以下簡稱建設項目)適用本導則。
(二)技能工人范圍。技能工人包括一般技術工人和建筑施工特種作業人員。一般技術工人等級分為初級工、中級工、高級工、技師、高級技師;工種類別包括砌筑工、鋼筋工、模板工、混凝土工等,具體類別詳見《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印發住房城鄉建設行業職業工種目錄的通知》(建辦人〔2017〕76號);建筑施工特種作業人員包括建筑電工、建筑架子工、建筑起重信號司索工、建筑起重機械司機、建筑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工、高處作業吊籃安裝拆卸工和經省級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認定的其他特種作業人員等。
二、工作目標
力爭在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實現在建建設項目施工現場中級工占技能工人比例分別達到5%、10%、15%、20%,高級工及以上等級技能工人占技能工人比例分別達到2%、3%、4%、5%。到2025年初步建立施工現場技能工人配備體系。
三、配備標準
(一)技能工人配備人數要求。建設項目應根據類型、規模和實施階段,配備施工現場中高等級技能工人,其中,各建設項目技能工人配備中級、高級及以上等級技術工人不宜少于1名,具體配備比例參照附件。
(二)不同等級工人代換計算方法。建設項目施工現場不同等級技能工人數量可以代換,1名中級工可以代換2名初級工,1名高級工可以代換2名中級工。
技能等級工人配備比例將定期完善,逐步提高高等級技能工人在所有技能工人中的占比。
(三)崗位要求。特種作業人員應取得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核發的施工特種作業相關資格證書。
附件:1.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現場技能工人配備表(2022年-2025年目標)
2.市政工程施工現場工人配備表
(2022年-2025年目標)
3.施工現場特種作業操作工人崗位配備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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